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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主体
时间:2016-10-31 浏览:10546
全年9月,家住天荒坪某村的年满18岁的高三学生张某驾驶摩托车,载着其同学刘某出行,行驶途中不慎与陈某驾驶的货车相撞,张某、刘某均在事故中死亡。该事故经交警认定,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,陈某负事故次要责任。在理赔过程中,刘某父母起诉要求张某父母和陈某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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