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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住宅买卖行为的法律效力
时间:2016-10-31 浏览:10513
近年来,因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整的普遍开展,农村居住环境焕然一新,不仅设施齐全、风景优美、交通便利,而且交易价格相比城镇商品房,更具吸引力。于是,就产生许多农村住宅,包括宅基地、安置房等买卖行为,有的直接转让房屋,有的出让宅基地使用权,有的代出资建房永久租(使)用等等。城镇居民小王也想在农村购买一套住宅,但又不知该买房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,于是找到律师咨询。
浙江昌硕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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